木材收购后对废木材的重新利用
从建筑物拆卸下来的废旧木材,一部分可以直接当木材重新利用,如较粗的立柱,橼,托梁以及木质较硬的橡木,柃木,红杉木,雪松在废旧木材重卷板 得用前,应充分考虑以下两个因素:1木材腐坏,表面涂漆和粗糙程度。2木材上尚需拔除的钉子以及其他需清除的物质。
废旧木材的利用等级一般需做适当降低。
对于建筑施工产生的多余木料,木条,清除其表面污染物后可根据其尺寸直接利用,而用降低其使用等级,如加工成楼梯,栏杆,室内地板,护壁板或地板和饰条等。
建筑垃圾中的碎木,锯末和木屑,可作为燃料堆肥原料和侵蚀防护工程中的覆盖物而得到利用。不含有毒物质的碎木,锯末和木屑,如没经防腐处理的废木料,无油漆的废木料,可直接作为燃料利用其燃烧释放的能量。建筑垃圾中的碎木,锯末和木屑还可作为堆肥原料使用。木料的碳氮比为(200-600):1,将碎木,锯末和木屑粉碎至一定料径的颗粒,掺入堆肥原料中可以调节原料的碳氮比。一些含特殊成的废木料掺入堆肥原料中,对堆肥化过程有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