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挂靠是单纯的利用对方资质承接项目,资质一方不管理、不监督甚至不参与实际工程建设;缺失监督环节,属于卖资质收管理费;此情况签订的建筑合同无效不被法律承认;
2、资质合作,要求接受资质一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要求和用料规格,具备资质一方全程参与建设,监督和管理;
3、资质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等。国家或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资质各方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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