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所对应的四色收集容器分别为:蓝色、灰色、红色和橘红色。
可回收物指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织物类、电子废弃物等。
餐厨垃圾根据我市实际分为家庭中产生的易腐食物垃圾(剩菜剩饭、动物类废弃物、废弃食物等)和餐饮服务单位(餐馆、饭店、宾馆等餐饮企业以及单位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食物残渣、残液、废弃油脂等)。
有毒有害垃圾包括废旧电池、电板、灯泡、灯管、油漆、家化用品、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
其他垃圾指除上述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毒有害垃圾之外的垃圾,主要包括:纸巾、菜帮菜叶、保鲜膜(袋)、食品袋、包装袋、瓜皮果壳、烟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