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疗护服务的对象
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发的《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明确指出,安宁疗护以终末期患者和家属为中心,其中患者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获得安宁疗护服务:
1. 疾病终末期,出现症状;
2. 拒绝原发疾病的检查、诊断和;
3. 接受安宁疗护理念,具有安宁疗护的需求和意愿。
目前,关于生命终末期的界定没有统一标准,现有的医学手段无法准确预测生存期,只要患者有需求和意愿,都应获得安宁疗护。
社区服务模式
社区安宁疗护为终末期患者提供住院医疗机构、门诊及居家模式相结合的安宁疗护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应当到本区县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为终末期患者及家属提供住院、门诊、居家基本服务,满足患者及家属在身体、心理、社会及精神方面的需求。
社会支持
终末期患者基本脱离社会,人际关系网络发生改变,易导致患者产生支持度不够的感受,安宁疗护工作者要关心、爱护终末期患者,了解患者心理需求和变化,做好宣传、解释和沟通工作。鼓励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加入安宁疗护工作,为有需求的患者获取社会资源提供帮助;鼓励家属参与照护、及时表达对患者的关心,让患者感受到外界的关心和支持,尽力满足患者的要求和希望,使其在精神上得到宽慰和安抚。
死亡教育
安宁疗护工作者通过死亡教育普及正确的生死观,帮助人们正确面对自我之死和他人之死,理解生与死是人类自然生命历程的必然组成部分,消除人们对死亡的恐惧、焦虑等心理,坦然面对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