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比如成都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6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额度为80万元。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30年,并不得长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临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在考虑其贷款偿还能力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贷款年限1-3年。
公积金贷款误区1:
只要缴存了公积金,就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实际情况: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需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
并不是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就可以立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我们以申请商品房公积金贷款为例,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较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借款申请人至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
4、南昌市本级(不含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用于在南昌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商品房,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用于在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内管辖城市购买自住商品房;
5、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必须有合法的购房合同;
6、借款申请人应为房屋买受人之一;
7、具有符合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购房首付款;
8、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本次申请的贷款房屋在购房所在地不是第三套及以上,且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在全国范围内未超过两次(不包含两次);
9、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
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