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贷款优势:
(1)方便程度,办理时间等上差不多。
(2)商贷一般没有贷款上限或上限很高,借款人可以直接申请比较高的贷款金额,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上限控制,但高额度的贷款需求可以通过组合贷款方式解决。
(3)商贷的贷款对象范围比较广,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有些特殊情况也会影响到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例如,如果借款人有超过正常工资水平的收入或其他资产,可能会影响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此外,如果借款人存在信用不良记录,可能会被拒绝公积金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