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报告
2、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①新建:建施、水施(含室外消防给水总平面图)、电施、暖通等各系统竣工图,钢结构建设工程的结构施工竣工图;②改建、内装修:原工程总平面图、每层建筑平面图,装修图纸: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节点详图及水施、电施、暖通消防系统竣工图(盖竣工图章)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1、消防产品供货证明,3C认证产品另需提供供货合同;
2、消防产品“三证”(合格证、检验报告、认证认可/技术鉴定证书);
3、灭火器、应急照明、应急标志、水枪、水带、软卷卷盘、接口、消火栓(室内、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防火门、防火阀、防火窗、封堵材料、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防火涂料、可燃气体报警器等消防产品。
(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1、装修工程:装修材料见证取样告知单及检验报告;
2、新建工程:外墙及屋面保温材料燃烧性能证明文件(合格证、检验报告);
3、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喷涂施工记录及厚度检测报告
(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建设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盖公章)
监理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盖公章)
施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盖公章)
土建施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盖公章)
检测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盖公章)
(七)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不是由建设单位法人直接申报,或由业主作为承办主体,还应出具我支队统一格式的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1、建设工程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备案合格的意见书复印件;
2、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和修改资料;
3、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地下及隐蔽工程施工、验收记录,消防设施系统调试报告;
会审的流程
(1)确定会审人员:会审人员应包括消防设计专业人员、建筑设计专业人员、
消防监督人员等。
(2)准备会审材料:会审材料包括消防图纸、消防设计说明、消防设备清单
等。
(3)召开会审会议:由主持人组织召开会审会议,会议应明确会审的目的、内容和流程。
(4)逐项会审:按照会审流程,逐项对消防图纸进行会审,记录存在的问题和意见。
(5)整理会审意见:由会审人员整理会审意见,形成会审报告。
(6)反馈会审意见:将会审意见反馈给建筑设计单位,要求其进行整改。
(7)复会市查:对建筑设计单位整改后的消防图纸进行复会审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消防工程报审流程:
1、提交工程设计文件:建筑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消防法规和标准,完成消防设施的设计,并将设计文件报送至消防部门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位置、数量、功能等。
2、消防审查:消防部门收到设计文件后,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审查。
审查主要包括消防设施的合规性、适用性、可靠性等方面。如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会要求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3、出具消防审查意见:审查通过后,消防部门会出具消防审查意见,确认消防设施的设计符合规定,可以进入施工阶段。
4、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消防部门会派员到现场监督施工过程,确保消防设施的安装符合设计要求,并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的问题。
5、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完成消防设施的安装后,可以向消防部门申请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功能性等方面。
6、颁发消防验收合格证:通过验收的建筑物将会得到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验收合格证,证明其消防设施符合规定,可以投入使用。
消防设计审查的内容
消防设计审查包括对建筑物消防设施的各个方面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建筑结构和材料:对建筑物的结构和材料进行审查,确保建筑物具有一定的耐火性能,能够有效地防止火势蔓延和扩大。
2.疏散通道:审查建筑物的疏散通道设计是否合理,通道宽度是否符标准,是否设置了适当的疏散标识和指引,以保障人员疏散的顺畅和。
3.消防设备:审查消防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布局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能够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并保障人员的逃生。
4.消防水源:审查消防水源的位置、数量和水压是否满足需要,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供水,有效灭火。
5.灭火器材:审查建筑物内部是否设置了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以便人员在初期火灾时进行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