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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提供合法、合理、有效的咨询方案

    2024-12-26 04:46:01 72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具体的贷款额度金额还要同时考虑单笔贷款额度、可贷款额度、首付款和信用等级。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工资标准。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发生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情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单位发生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情形的,清算时应当优先偿还所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具体做法是由清算组按规定计算出所拖欠职工在职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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