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级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所有向社会出具公证性检测报告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获得“计量认证”资质,否则构成违法。计量认证分为“”和“省级”两级,分别适用于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省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计量认证资质”按国家和省两级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分别监督管理。计量认证资质与实验室认可资质不同,他实际上源于政府授权,只对政府和工业部门下属的国家和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证书号码:(2004)量认(国)字(H2402)号, 认可范围与CNAS认可范围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以上规定说明:没有经过计量认证的检定/检测实验室,其发布的检定/检测报告,便没有法律效力,不能作法律仲裁,产品/工程验收的依据,而只能作为内部数据使用。
CNAS认证需要具备的条件
1. 实验室场地:实验室场地应该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具备、环保、卫生等方面的条件。
2. 设备:实验室应该配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设备,并保证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人员资质:实验室应该拥有合格的检验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技术和检测方法。
4. 管理体系:实验室应该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包括实验室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保证实验室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对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地方标准、部分团体标准可以直接使用;对于实验室自制的非标准方法,需要先进行非标方法确认再使用。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非标方法都能申请CNAS实验室认可,需要结合非标方法领域、CNAS技术专家审核领域等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