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金融服务的不断完善,个人信用贷款逐渐成为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个人信用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自然人发放的,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贷款。 首先,借款人需要明确贷款的用途。贷款用途可以是购买家庭用品、旅游、教育、医疗等个人消费项目,也可以是创业或资金周转等经营性用途。借款人需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贷款用途。
借款的返还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展期: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出借人申请展期。出借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借款与利息、费用等的偿还顺序: 借款人除偿还借款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的,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借款的顺序抵充。
民间借贷双方可以发生在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或者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之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只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民间借贷合同就有效。
由于民间借贷多属私人交易行为,往往与冒险、投机、隐秘、暗箱如影随形,且中间环节多,形成了或长或短的资金链。其中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很容易引发严重的连锁反应。所以,如果要进行民间借贷,为了资金,一定要注意合理规避风险。规避风险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了解借款人的相关背景,选择信用良好的个人或者企业。对于借钱用于经营高风险项目的借款人,要细思量是否与他发生借贷关系,有把握赢利时在选择出借资金; (二)注意审查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用于从事非法经营或活动的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三)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或向社会非法集资、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借贷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