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作为建筑安装类设计的分项设计,有着专业性强,要求高的特点。主要分为主动防火与被动防火两大类规范。
常用的消防设计规范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20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1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20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规范等。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设计: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建筑物内的重要设施,能够在紧急情况下为人员疏散提供照明和指示。在消防设计中,需要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进行的设计,确保其能够在火灾发生时正常启动,为人员疏散提供足够的照明和指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消防报审所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申报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如果是备案抽中的情况,还需要备案凭证及备案表。
身份证明文件: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设计单位资质: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
消防设计文件:包括消防设计专篇、全套施工图纸,以及加盖设计师注册章、审图机构章的图纸。
授权委托书:如果有委托代理,需要提供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图纸要求:所报审图纸必须是蓝图,并盖有设计单位报审章,附有装修所在层的原始平面竣工图。
消防验收意见书:原工程的消防验收意见书一份(复印件),98年以前竣工验收的不需要。
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施工许可文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如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审核合格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