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前务必将以前的门诊医疗费送区医保经办机构写入社保卡,以辟免起付线的重新收取。
挂完号后请持社保卡和《病历手册》到相关诊室就诊,就诊时主动向大夫出示《病历手册》,再由大夫开具电子和处置单。如果未主动出示《病历手册》等个人原因所造成的后果,将由个人承担。
只要领到社保卡来看病时,务必做到持社保卡挂号、持社保卡就医、持社保卡结算,以保证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能当时报销。如果没有持社保卡就医,那么这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将不能报销,社保经办机构也不会再报销这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北京市医保患者(包括北京市医保、公疗医照)
①挂号:选定号源后不需缴费,可在“挂号查询”中查看已预约号源。
②取号:就诊当日请携带到医院自助机缴费取号(仅支持微信、支付宝或银行卡支付)。取号时限:上午号11:30之前(节假日半日门诊11:00之前)、下午号16:30之前,超时未取,视为爽约。累计爽约达三次后将在未来的30天内无法通过手机进行挂号。
③退号:可在“挂号查询”中进行退号。退号时限:上午号10:30之前、下午号15:30之前。
挂号
1.就诊号就诊当日指定的上午或下午出诊单元内使用,逾期无效,不予退换。
2.复诊(看结果)、咨询、开药等均需挂号。
3.初诊患者可先看普通门诊,待检验、检查结果出来后再看专家门诊,可有效缩短诊疗时间。
4.门诊出诊医生安排动态调整,具体出诊信息可参考北京医院各预约平台等相关内容。如有变化,以当日挂号信息为准。
5.为避免人员聚集,请务必按预约挂号时提示的候诊时间来院候诊。请按序就诊,保证一医一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