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性余额是银行要求借款企业在银行中保持按贷款限额或实际借用额一定百分比(一般为10%至20%)计算的存款余额。从银行的角度讲。补偿性余额可降低贷款风险,补偿遭受的贷款损失。对于借款企业来讲,补偿性余额则提高了借款的实际利率。
不管是短期借款还是长期借款,相关法律中对借款的期限都是作出了规定的。实践中并不是所有企业都是可以进行短期借款的,这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才行,满足条件就可以了。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短期借款应注意下列问题:必须根据业务需要编制借款计划,取得借款后按规定范围使用;企业从银行贷款必须有相应的物资保证;短期借款必须到期偿还;按规定利率支付借款利息;短期借款应按借款对象、种类、金额、利率和偿还期分别进行明细核算。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各种借款,包括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款项,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资金来源。
在借贷过程中,出借人应尽可能要求借款人提供必要担保,签订担保合同,使债权风险尽可能降至。可以采取保证人保证、不动产抵押或动产和权利质押等担保方式有效避免风险。借款人提供保证人担保的,保证人要有正式工作单位,且应书写保证条款;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一般应要求为房产等不动产担保并进行相应抵押登记。未经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未经抵押登记或质押登记,出借人的合法权益有可能得不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