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质量员、员等人员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3项;
(2)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修工程3项。
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30万吨/年以上的乙烯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对二甲苯(PX)、甲醇、精对苯二甲酸(PTA)、丁二烯、己内酰胺、乙二醇、苯乙烯、醋酸、醋酸乙烯、环氧乙烷/乙二醇(EO/EG)、丁辛醇、聚酯、聚乙烯、聚丙烯、ABS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石油化工资质标准是指石油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符合的各种条件和规定。石油化工资质标准主要包括国家或行业的强制性资质认证、行业标准、企业自主实施的内部标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