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情况都会要求开具各种各样的医院病历证明,譬如公司请病假,怀孕休假,学校办休学,免军训,免体免测等等。什么样的证明才是病历证明?病例证明如何办理?什么情况才能开具诊断证明?复杂也好,难办也好,放轻松一点,厦门嘉盛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愿意为您代劳!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开诊断证明一般先到门诊办公室或医务科联系,说明情况后,挂号看病,经治医生书写诊断证明后,再到门诊办公室或医务科加盖专用章就可以了。但是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交通事故、纠纷等),必须有相关部门的证明。比方说心理疾病方面的医学诊断证明必须先要接受医生的诊断之后才能得到医生的这方面的证明。也就是说,先挂号看心理医学专科医生,讲述症状,按受医生的检查,后在医生得出诊断之后就可以向医生提出诊断证明书的要求。医生给你开出之后,还应该到院有关方面加盖公章才能有效。
病历和诊断证明有什么差别?1、含义不同: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而诊断证明诊断证明是医生出具的一份正式的文件,用于证明患者所患的疾病以及需要接受的。
2、使用对象不同:病历是医生记录患者整个病程的检查、方式和结果的,主要是给医生看的,而诊断证明主要是给家属和病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