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
申贷资料准备:借款人及抵押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
看房评估(或勘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
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手;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注:原则上只有商品房、房改房、安居房可用作抵押物)。借款人应提供:本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个人消费用途的相应合同、婚姻状况证明。抵押人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权属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交贷款资料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还需看各银行产品的具体规定):借款人身份证、近六个月的流水、工作证明、征信报告和房屋产权证等。如果是企业需要抵押房产,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企业营业三证、开户许可证、企业章程、企业验资报告、购销合同,近六个月的流水、去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和近半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证明(会根据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材料提供)。
银行房屋抵押办理需要以下资料:
1、申请人以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地址证明、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2、个人收入证明或资产状况证明等;
3、抵押房屋的房屋产权证以及购房合同;
4、贷款的用途证明,例如购房合同、认购书、采购合同、购车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