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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龙马潭区代开医院住院病历证明,深受客户好评

    2024-12-01 12:48:01 148次浏览
    价 格:面议

    1.患者本人来我院就诊,可开具病假证明书;

    2.医生根据病人实际病情及诊断开具病假证明书,神经症病人开假不超过两周,重性精神疾病开假不超过一个月;

    3.家属不可代替病人本人开具病假证明书;

    4.病假证明书盖章有效;

    5.病假证明书不予补办或提前开具;

    6.盖章:8:00-17:30在门诊楼(1号楼)一层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盖章;其他时间在急诊医生办公室盖章。

    医院不给开证明的情况

    医院给你开证明也没有什么好处呀,所以医院它必须在严格要求下才会给你开任何情况的证明,而且医院也不是开证明的地方呀。

    (一)患者开具门诊诊断证明流程:患者门诊就医医生根据病情开具相关检查医生根据病情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患者持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至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门诊服务台)办理审核盖章手续门诊部工作人员审核、盖章、登记。

    (二)门诊证明专用章由门诊部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工作人员要了解用章意图,根据管理规定加盖公章,盖印位置要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

    (三)医生开具医学诊断书应客观、,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不得跨专业开具诊断证明;不得开人情假条,否则不予盖章。

    (四)门诊患者须在开具《疾病诊断证明》的当日持我院门诊病历到门诊服务台办理审批盖章手续,原则上须本人办理,特殊情况可由被证明人的直系亲属持本院的就诊病历代办。如非当日需要系统核实无误后方能加盖公章。

    (五)门诊病历、门诊报告单等原则上不需要加盖医院门诊证明专用章如有特殊情况要与相关检验检查部门核实,经门诊部主任同意,必要时要有分管领导批准,不得超越范围使用印章,并办理登记手续。

    医院一般可以开具以下诊断证明书:1. 急性疾病:如急性胃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等。2. 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类风湿关节炎等。3. 传染病:如流感、肝炎、结核等。4. 肿瘤疾病:如肺癌、乳腺癌、结肠癌等。5. 外伤:如骨折、、创伤等。6. 手术:如阑尾炎手术、剖腹产等。7. 产假、病假等:需要提供合法的用途。不同的医院和地区可能对开具诊断证明书的病种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医院或相关部门了解。在申请诊断证明书时,需要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和身份证明,同时需要说明诊断证明书的用途,确保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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