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费廷指包买银行无追索权地买入或代理买入远期信用证项下经承兑的远期汇票或承诺付款的应收账款的业务。福费廷业务主要提供中长期贸易融资,利用这一融资方式的出口商应同意向进口商提供期限为6个月至5年甚至更长期限的贸易融资,同意进口商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
福费廷其特点是远期票据应产生于销售货物或提供技术服务的正当贸易;叙做包买票据业务后,出口商放弃对所出售债权凭证的一切权益,收取债款的权利、风险和责任转嫁给包买商,而银行作为包买商也必须放弃对出口商的追索权;出口商在背书转让债权凭证的票据时均加注“无追索权”字样(Without Recourse)从而收取债款的权利、风险和责任转嫁给包买商。
节约管理费用――出口商不再承担资产管理和应收帐款回收的工作及费用,从而大大降低管理费用;
提前办理退税――办理福费廷业务后客户可立即办理外汇核销及出口退税手续.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