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票人行使追索权
发出追索通知:持票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承兑人或出票人发出书面追索通知,要求其支付汇票金额。通知中应包含汇票的基本信息、拒付原因及持票人的联系方式等内容。
提供相关证据:持票人在发出追索通知时,应附上相关证据,如汇票复印件、拒付证明等,以便承兑人或出票人核实情况。
寻求法律支持:如果承兑人或出票人在收到追索通知后仍不付款,持票人可以寻求法律支持,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
防范风险措施
尽职调查:在接受商业承兑汇票之前,应对承兑人的信誉和资金状况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确保承兑人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签订书面合同:在接受商业承兑汇票时,应与承兑人或出票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谨慎背书转让:在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时,应谨慎选择被背书人,确保其信誉良好且具有支付能力。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接受的商业承兑汇票进行风险评估和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和防范潜在风险。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付款人为承兑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长不得超过6个月(电子商业汇票可延长至1年)。
与银行汇票等相比,商业汇票的适用范围相对较窄,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只有根据购销合同进行合法的商品交易,才能签发商业汇票。除商品交易以外,其他方面的结算,如劳务报酬、债务清偿、资金借贷等不可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