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诊断书暂行管理办法》规定,诊断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为加强医院管理,严格规范医疗、疾病诊断证明的签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关于医疗、疾病诊断证明的签发规定。 1.医疗诊断证明,包括疾病诊断、、出生、死亡等证明,是重要的法律依据。每个医生都应该实事求是、认真、科学地做好这项工作。出具诊断证明的医生对所做的诊断负有法律责任。在医院注册的医生有权签发医疗证明,医生不能签发与自身医疗无关的医疗证明,实习生和住院医师无权签发医疗证明。 2.医师在出具诊断证明前必须对患者进行直接检查,诊断证明必须客观、,每次诊断必须有科学、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记录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一致,主要意见也应记录在病历中备查。如果因公共伤害、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等原因受伤,必须取得管理人或医疗机构的医疗证明。
疾病诊断证明出具办法
为了方便病人就医,
在保障病人隐私的同时提高服务效率,
规范疾病诊断证明书等证
明材料的开具,特作如下规定:
医院化验检单是指实验室检查,一般包括血常规检查,生化全套检查,如肝功能、肾功能、血脂、空腹血糖等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血常规检查:包括血红蛋白、血小板、白细胞等,通过血常规检查可以查出是否有贫血,感染,病毒感染等疾病。
2、肝功能检查:主要用于肝脏相关疾病的排查和诊断。常见疾病为急慢性肝炎、肝纤维化、肝硬化、肝癌等。
3、肾功能检查:主要用于肾脏相关疾病的排查和诊断,常见疾病为急慢性肾炎、急慢性肾衰竭、肾病综合征、糖尿病肾病、高血压肾病、IgA肾病等。
4、空腹血糖检查:可用于筛查、诊断及监测糖尿病等多种糖代谢异常相关疾病,如糖尿病、低血糖症等。
5、血脂检查:是对血液中所含脂质进行定量测量的一种方法,是常规体检的必备项目,主要用于早期发现与诊断血脂异常,评估心血管疾病风险。
6、肿瘤标记物检查:可以用于筛查肝癌肺癌结肠癌乳腺癌等癌症的检查,特别是甲胎蛋白是原发性肝癌肿瘤敏感标志物。
血常规检查无需空腹,但需注意生化全套检查需要空腹进行,建议空腹时间为8-12小时。
化验单和报告单区别
检查报告和检验报告都是测试结果的书面记录,但它们之间存在一些区别。检查报告通常是由医生、技师或其他专业人员进行的身体检查后编写的文档。它描述了患者在检查时的身体状况,包括外观、感觉和听到的声音等。检查报告通常是定性的,即仅描述患者是否出现异常情况,而不提供具体数值或数据。而检验报告则是通过实验室测试获得的结果。它包括各种化学、生物或物理指标的测定值。与检查报告不同,检验报告通常是定量的,即提供具体数值和数据,并且可以用于评估患者健康状况。总之,两种报告都可以提供有关患者健康状况的信息,但它们所提供的信息类型和来源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