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火葬区或土葬改革区的死亡人员,其家属要及时与当地殡葬管理部门联系,由殡葬管理部门按照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使用、和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卫统发(1992)第1号文件]精神,凭卫生、公安部门开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办理运尸手续,并依据当地殡葬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火化或土葬。尸体的运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
尸体会滋生,既不卫生、,又极容易引发一些恐慌和反感的情绪,所以家属也应该站在他人的角度上多考虑考虑问题,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建议选择就近处理、就近火化吧,把骨灰转运到故土进行安葬是负责任、明智的选择。
告别仪式结束后,遗体将进行火化。为了文明、卫生火化,遗体都装入一次性的纸棺(木棺、软袋)中。纸棺(木棺、软袋)将随遗体一同火化。
在遗体入炉前,家属可以自愿选择遗体入炉仪式。该仪式的一般流程为(当然也可由亲属自行策划):
1. 主要亲属四至五人,肃立一字型排列在遗体入炉处的供桌前(殡仪馆准备好的),静静的道别亲人;
2. 供桌上摆放着蜡烛左右两支、香若干、香炉一个、贡品(水果、点心四盘)等;
3. 工作人员首先代表殡仪馆向亲人深深地一鞠躬,以表示对先人崇高的敬意;
4. 家属静静默哀,回忆亲人温暖而亲切的话语。缅怀他(她)生前的风范和业绩;此时工作人员按照家属人数点燃香的支数;
5. 上香。工作人员嘴里说着:“亲人已故,唯有思念和追忆永存。”将已点燃的清香分发给家属。向亲人遗体行三鞠躬礼。工作人员:“一鞠躬!再鞠躬!三鞠躬!”“礼毕!”工作人员:“请家属怀着对亲人无限的哀思,给亲人上香。”家属依次将手中的清香,插入香炉;
6. 工作人员:“请每一位亲人,在内心深处向亲人问候一声:一路走好!”
7. 工作人员:“亲人羽化登仙,家属请节哀顺便。”
8. 家属目送亲人遗体缓缓入炉。
在异地去世人员的丧葬办理:
根据有关规定,在异地去世人员,原则上遗体应当在当地殡仪馆火化,禁止运往外地。因特殊原因确需运回原籍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经当地民政部门批准;
(2)必须在当地殡仪馆进行防腐、等处理;
(3)必须由当地卫检部门出据的《移运证》;
(4)必须由当地殡仪馆承办遗体运送业务。运送到安葬地殡仪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