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的资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地域地质资料,如地层、地质构造、岩性、土质等;(2)地形、地貌资料,如区域地貌类型及主要特征,不同地貌单元与不同地貌部位的地质评价等;(3)区域水文地质资料,如地下水的类型、分带及分布情况,埋藏深度、变化规律等;(4)各种特殊地质地段及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情况,发育程度与活动特点等;(5)地震资料,如沿线及其附近地区的历史地质情况,地震烈度、地震破坏情况及其与地貌、岩性、地质构造的关系等;(6)气象资料:如气温、降水、蒸发、温度、积雪、冻积深度及风速、风向等;(7)其它有关资料,如气候、水文、植被、土壤等;(8)工程经验、区内已有公路、铁路等其它土建工程的地质问题及其防治措施等。
地质勘察的方法主要有收集资料、地质调绘和测绘、地质勘探、地球物理勘探、地质试验、地质长期观测等。构建筑物(路基、桥梁、隧道)对水文勘察的要求各不相同。地质勘察首先应收集研究当地的区域地质、四纪地质、地震地质、水文地质及地质资料,使地质选址落在实处。了解当地的水文地质及地质条件,了解可能存在的环境地质问题,以及特殊不良地质体的分布。
勘察设计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其结果对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果的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勘察设计工作需要由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背景的专业人员进行,以确保勘察设计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地质勘察的方法:地质坑、槽探。坑、槽探是在建筑场地挖探井或探槽以取得直观资料和原状土样,这是一种不使用专用机具的常用勘察方法。当场地地质条件比较复杂时,利用坑探可以直接观测地层的结构和变化,但坑探可达的深度较浅。坑探的种类有探槽、探坑和探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