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大厦消防维保要求
一、标的:**大厦消防系统设备的维护保养。
二、服务地点:**市**路**大厦。
三、服务年限:投标方维保服务期限为壹年。
四、维护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国家认证资质,确保所有维保人员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及操作证件。
(2)按照行业规范制定维保内容及周期,保证大厦消防系统的完好率100%(即:整个消防系统设备在服务年内正常运行,随时具备启动条件)
(3)消防控制系统发生故障时,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解决(特殊情况无法修复,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系统那能够随时启动,满足大厦使用要求)。
(4)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甲方要求,为甲方系统无偿提供修理及更换设备零备件。
(5)在维保合同年内根据委托方实际要求,修改编写温感、烟感编号。
(6)乙方应有充作的备品备件储备,保证大厦系统设备在故障时能够及时维修。
(7)根据大厦消防系统的特点,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保养计划,有专人负责实施。
(8)维保单位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注: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
(9)月检、季检和年检的维护工作完成后,维保单位应做出维护报告书,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由签字后存档。在不定期巡检期间,若委托方通知维保单位到现场,维保单位两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0) 对委托方消防系统日常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咨询。
(11)做好每次维保记录,建立客户档案。
(12)维保单位应帮助客户建立消防系统操作流程和消防规章制度。
(13)维保单位根据大厦消防系统的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4)维保单位每月按计划抽样测试部分设备,保证一年内所有设备全部测试一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15)维保单位每年负责请专业的消防检测队伍进行详细的消防检测,包括消防设施检测及消防电气性能检测。出具正规检测报告,报请消防部门备案。
(16)维保单位完全负责同消防部门的业务,确保不因消防问题而耽误其它工作的正常进行。
(17) 维保单位应派专人常驻工作,协助处理日常问题。
(18)维保单位应对在1周之内重复维修2次以上(含2次)的设备进行彻底检修以及更换零备件,以保证大厦消防主机无故障报警。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可以起到确认火情或者人工发出火警信号的特殊作用,所以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墙上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1.3~1.5m处.且应有明显标志。从一个防火分区内任何位置到邻近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
(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0c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消防电气系统竣工消防验收检查内容
1、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系统的接地、管线(耐火等级、喷涂)的安装及其保护状况;
2、检测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状况、安装质量、保护半径及与周围遮挡物的距离等,并按30~50%的比例抽检其报警功能;
3、检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保护接地的设置、主备电源的设置及其转换功能,并对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测试;
4、检测消防设备控制柜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手、自动控制及屏面接受消防设备的信号反馈功能;
5、检测火灾应急广播的音响功能,手动选层和自动广播、遥控开启和强行切换等功能;
6、检测消防控制室、各消防设备间及手报按钮处的消防电话通讯功能;对外通话功能;
7、检测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及明显标志、室内防火阀及无关管线(禁水)的设置、双回路电源的设置和切换功能;
8、检测电梯的联动迫降功能、消防电梯的使用功能,三(五)方通话是否清晰。
9、检测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照度、转换时间和图形符号;
10、检测应急照明的强启和非消防电源的强切。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和着火层的灯光显示功能;
11、检测主备电的发电机自动切换及所有末端切换。
12、CRT是否按规定设置(超50米公共建筑,超高层、超50米高层商业、商住楼)
布线
(1)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有利于穿线后提高线路的绝缘电阻,在穿线时,必须使用护围,以保护导线绝缘层。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3)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4)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穿越人防防护墙或临空墙处,应按规范要求做好密闭处理。
(5)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① 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时;
② 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1个弯曲时;
③ 管子长度每超过15m,有2个弯曲时;
④ 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3个弯曲时。
(6)金属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
(7)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1.0~1.5 m设置吊点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应设置吊点或支点:
①线槽始端、终端及接头处;
②距接线盒0.2 m处;
③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应采用防晃吊架。
(8)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
(9)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