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的类型、数量、功能、形式、风格和制作水平以及当时的占有情况,还反映了一个国家与地区在某一历史时期的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物质文明的水平以及历史文化特征。家具是某一国家或地域在某一历史时期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标志,是某种生活方式的缩影,是某种文化形态的显现,因而家具凝聚了丰富而深刻的社会性。
某些所谓的实木家具的用料是中纤板、刨花板外贴贴胡桃木皮或其他木皮,并不是的木材做的。
我国古代家具主要有席、床、屏风、镜台、桌、椅、柜等。席子,是古老、原始的家具,早由树叶编织而成,后来大都由芦苇、竹篾编成。古人常“席地而坐”,足见席子的应用是很广泛的。床,是席子以后早出现的家具。一开始,床极矮,古人读书、写字、饮食、睡觉几乎都在床上进行。《孔雀东南飞》:“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诗中的“床”指的是坐具。和这种矮床配合用的家具有几、案、屏风等。还有一种矮榻常与床并用,故有“床榻”之称。魏晋南北朝以后,床的高度与今天的床差不多,成为睡觉的家具。唐宋以来,高型家具广泛普及,有床、桌、椅、凳、高几、长案、柜、衣架、巾架、屏风、盆架、镜台等,种类繁多,品种齐全。各个朝代的家具,都讲究工艺手法,力求图案丰富、雕刻精美,表现出浓厚的中国传统气派,成了我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家具的外在结构直接与使用者相接触,它是外观造型的直接反映,因此在尺度、比例和形状上都必须与使用者相适应,这就是所谓的人体工程学,例如座面的高度、深度、后背倾角恰当的椅子可解除人的疲劳感;而贮存类家具在方便使用者存取物品的前提下,要与所存放物品的尺度相适应等。
家具的外观形式直接展现在使用者面前,它是功能和结构的直观表现。家具的外观开花依附于其结构,特别是外在结构。但是外观形式和结构之间并不存在对应的关系,不同的外观形式可以采用同一种结构来表现。外观形式存在着较大的自由度,空间的组合上具有相当的选择性,如梳妆台的基本结构都相同,但其外观形式却千姿百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