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履约保证担保就是保证合同的完成,即根据业主为一方、承包商为另一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保证承包商承担合同义务去实施并完成某项工程。
履约保证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担保公司担保书、履约保证金的方式,也可以引入承包商的同业担保,即由实力强、信誉好的承包商为其他承包商提供履约保证担保。
对于工程履约保证担保,如果是非业主的原因,承包商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担保人应承担其担保责任:
1、向该承包商提供资金、设备、技术援助,使其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2、直接接管该工程或另觅经业主同意的其他承包商,负责完成合同的剩余部分,业主只按原合同支付工程款。
3、按合同的约定,对业主蒙受的损失进行补偿。
保函业务常见风险点?【被保证人角度】?
1、被保证人失信问题,失信已结清超过3年的一般不予追究,失信已结清3年内的会谨慎受理,失信未结清会严重影响审批条件。
2、被保证人董、监、高限制高消费,会影响受理条件;
3、被保证人被执行问题,被执行单笔金额较大或者被执行累计金额超过企业净资产20%,会影响受理条件;
4、被保人诉讼问题,诉讼较往年明显大幅增加,企业管理可能出现了问题;诉讼案件涉及民间借贷,企业资金可能出现问题;诉讼方面出现这两个问题会影响受理条件;
5、被保证人银行征信,关注类要有情况说明,企业银行业务出现未结清次级、可疑、损失类的基本不予受理;近3年内已结清的次级、可疑、损失类会影响受理条件,银行征信比较重要,另外会根据缩贷、新增、展期等情况对企业加分或者减分。
6、被保证人法人、或大股东、或董事长涉及刑事案件的,会影响受理条件。
7、被保证人法人、或大股东、或董事长涉及民间借贷被执行的,会影响受理条件。
8、被保证人报表,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90%,银行负债率不要超过30%,不得有连续两年的亏损等情况,报表出现以上问题会影响受理条件。
等等
当事人对担保的有效期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且保证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