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7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该工作方案是在国家相关政策基础上,特别是在2019年12月16日山东省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基础上,更加细致、严谨、严格地梳理了山东省未来中短期内对于非道路工程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的要求、布局和规划。
山东省工程机械产品的保有量长期保持在全国前两位,国一及以下高排放老旧机械占比较高,个别领域存在监管薄弱环节。《方案》印发实施,将对高污染高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实现统一监管,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统筹推进“油品、机械、场地”系统治理,着力提升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监管水平,逐步削减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
《方案》明确了从机械用油品、机械日常监管、使用场地监管3个方面发力,一是探索建立流动供油机制,坚持疏堵结合原则,允许使用流动供油方式,由加油站向施工工地等区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车用柴油,破解“后一公里”难题。二是强化对机械日常监管。对新生产机械,开展销售端编码登记,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对在用机械,安装实时定位监控装置,建立多部门常态化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对老旧机械,推进报废更新,对以新换旧给予补贴。三是强化场地监管。扩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范围;建立进出场(厂)登记管理制度;试行在工程招投标文件中明确相关要求。
关于老旧机械淘汰。淘汰对象主要为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此类机械已使用较长时间,机身老旧易损,日常修理维护费用较高,使用时冒黑烟情况较常见。率先选取个别城市开展试点,配套补贴资金,根据试点情况调整推进。
关于流动供油机制。经反复研究,充分考虑群众诉求,根据有关规定,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推出此项便民利民措施,即可以用流动加油车为非道路移动机械加油,但是,加油站、运油车、油品质量等必须严格符合相关要求。
关于定位监控。政府部门配套资金,对在用燃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安装实时定位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通过依靠大数据平台,当低排放阶段机械进入“禁高排放区”作业时及时反馈提醒,真正实现科学、管控,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能程度发挥效力。此项工作前期已试点,且效果较好。
关于联合执法检查。建立多部门常态化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对非道路移动机械集中作业区域全覆盖监管,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对发现的冒黑烟、超标排放等少数机械,要求禁止使用,切实保障达标排放等合规机械主的合法权益,确保良币驱逐劣币。
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监管已然成为趋势,在此背景下,工匠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了非道路移动机械平台,构建覆盖全终端+全场景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解决方案。
本系统针对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而设计,可有效提升相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理的能力。
系统包括非道路移动机械档案信息管理、性管理、检测管理、使用人管理和在线监测管理等,同时为治理工作提供移动源数据分析、路面移动执法等统一的数据基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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