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
技术员,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2. 大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
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3. 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 可
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晋升工程师(中
级)。
4. 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3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5. 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工作1.5-3年,可认定为工程师(中
级).
6.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工程师(中级)。
工程类中级职称评审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2,“苏州市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两份。
3,任职期内的专业工作情况,考核情况、业务培训及继续教育证书。
4,任现职以来的技术工作业务总结,工作项目经历提供三到四个,会议纪要,竣工验收报告等。
5,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
6,任现职以来的本专业(学科)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技术报告等2篇以上。
7,省、市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
8,助理工程师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9,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评审申报(初定)表或批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从事专业的培训上岗证书、职业证书的原件和彩印件。
10,有效劳动合同、社保交费单(要苏州社保一年以上,单位盖章)、养老手册等原件和复印件。
11,身份证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12,材料目录及评委会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应当按要求提供原件,各市(区)局职称办应对各类证书、作品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需报送符合有关破格条件的材料及填写破格答辩表。上述材料除1、2项外,其余均按规定装订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内。增补材料作为附件另外装订。
近几年,交通、建筑、矿山、化工等行业发展越来越受到关注,大型项目或工程促使每年参加职称评审的人越来越多,工程系列行业前景良好,职称则是大多数工程人必备的证书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