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的定义 《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1]
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代理记账是指会计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等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接受独立核算单位的委托,代替其办理记账、算账、报账业务的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代理记账的主体是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对象是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独立核算单位,如小型经济组织、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等;代理记账的内容主要是代替独立核算单位办理记账、算账、报账等业务;代理记账的性质是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是会计工作社会化、专门化的表现;代理记账在法律上的表现则是通过签订委托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和规范委托及受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洛阳正仁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4年,经过六年的发展,公司现在洛阳、开封、郑州设有12家分公司,员工110余人,公司业务从单纯的代理记账,扩展到了财务咨询、审计、培训资质代办等业务领域。公司一贯的理念诚信待人,真诚对待每一个顾客、每一名员工。 专业承办洛阳 郑州 开封 小型微利企业工商:工商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工商注册登记咨询、增资、变更、年检、审计、注销; 税务:小规模、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代理记账,税务筹划,一般纳税人认定,清理乱账、专票增量增万元版、年终所得税汇算; 出口退税:常年出口退税顾问、外贸企业全程注册、进出口备案手续、出口退税申报等业务
代理记账公司
1、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代理记账机构要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范围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义务:
1、按照委托人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委托人示意要求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予以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3、在对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