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锐方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是经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的专业实验室认证认可咨询机构,专门从事CMA计量认证、实验室CMA资质认定(含各行业检测机构,如农产品检测机构、水产品检测机构、食品检测机构),检测或校准实验室的CNAS国家认可 (CNAS-CL01等同采用ISO/IEC17025)等实验室认证认可咨询和专业的6S管理与技术培训,为全国各地的客户提供专业、及时、优质的满意服务。
湖北锐方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为中小企业提供认证资质辅导及技术方案的咨询服务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有:ISO管理体系认证咨询、产品认证咨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AM计量认证、CNAS认证咨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程检测资质代办、评价咨询等服务。
公司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团队,以顾客为起点、以专业为核心、以强大的咨询服务队伍为支撑,为客户提供更加完善和的咨询服务。经过多年以来服务的客户项目,每一位咨询专家通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优质服务,赢得了客户的支持和信赖,在行业里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公司秉持着“专业做咨询,良心做服务”的原则,始终坚持如一,全心全意帮助客户解决问题,致力于成为技术行业咨询服务的领头羊。希望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让您的成功之路更加快捷有效!
这是做为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基本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这种考核称为计量认证。计量认证是我国通过计量立法,对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实验室)进行强制考核的一种手段,也可以说是具有中国特点的政府对实验室的强制认可。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可按证书上所限定的检验项目,在其产品检验报告上使用计量认证标志,标志由CMA三个英文字母形成的图形和检验机构计量认证书编号两部分组成。CMA分别由英文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三个词的个大写字母组成,意为"中国计量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所有向社会出具公证性检测报告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获得“计量认证”资质,否则构成违 [1] 法。计量认证分为“”和“省级”两级,分别适用于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省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计量认证资质”按国家和省两级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分别监督管理。计量认证资质与实验室认可资质不同,他实际上源于政府授权,只对政府和工业部门下属的国家和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证书号码:(2004)量认(国)字(H2402)号, 认可范围与CNAS认可范围相同。
1、新版的CNAS-CL01对记录的要求
CNAS-CL01:2018条款7.5.1
实验室应确保每一项实验室活动的技术记录包含结果、报告和足够的信息,以便在可能时识别影响测量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的因素,并确保能在尽可能接近原条件的情况下重复该实验室活动。技术记录应包括每项实验室活动以及审查数据结果的日期和责任人。原始的观察结果、数据和计算应在观察或获得时予以记录,并应按特定任务予以识别。
CNAS的文件中只是做了总体规定,实施实验室实际操作应该怎么做呢?
2、原始记录的内容
实验室做原始记录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样品描述;
2) 样品性标识;
3) 用到的方法,包括检测、校准和抽样方法;
4) 实验的环境条件,包括温湿度条件,在实验室以外的地点实施的实验室活动,应该特别关注实验条件;
5) 所用设备,主要的设备和主要的辅助设备都要记录;
6)用到的标准物质;
7)实验过程中的原始观察结果;
8)实验中根据观察结果所进行的计算;
9)实施实验室活动的人员;
10) 审核数据的人员;
11)实施实验室的地点。
3、原始记录的方式
1)实验室原始记录要记在记录表格中或成册的记录本上;
2)原始记录数据可直接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中;
3)原始记录也可以是设备或信息系统自动采集的数据。
4)对自动采集或直接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的更改,应满足纸质记录同等的要求。
4、原始记录誊抄
1)当原始记录需要另行整理或誊抄时,实验室需要保留一份对应的原始记录。
2)实验室不能随意用一页白纸来保存原始记录。
CMA实验室资质认定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登录官方网站统一申办平台在线提交申请。
2、受理
(1)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实施机关依据申请材料的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如果属于防雷检测机构将增加信用核查)。
(2)补正材料。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实施机关应在收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按要求补正申请材料后可重新提出申请。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 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实施机关应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受理回执单》、《行 政许可听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期限告知书》;依法不需审批的或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申请,实施机关应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审查配合
本行政许可事项的技术评审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评审。申请人应根据实施机关出具的《行政许可听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期限告知书》做好配合技术评审工作的相关准备。关于本行政许可事项审查环节的具体要求及细则参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
4、获取办理结果
实施机关决定予以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的有效期为6年。
实施机关决定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可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实施机关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申请人可选择自取或邮寄等方式获得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