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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计量认证申请,认证当天申报当天受理

    2024-12-27 11:28:01 50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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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这种考核称为计量认证。计量认证是我国通过计量立法,对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机构(实验室)进行强制考核的一种手段,也可以说是具有中国特点的政府对实验室的强制认可。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可按证书上所限定的检验项目,在其产品检验报告上使用计量认证标志,标志由CMA三个英文字母形成的图形和检验机构计量认证书编号两部分组成。CMA分别由英文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三个词的个大写字母组成,意为"中国计量认证"。

    为提高校准实验室认可质量和认可评审一致性,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近期对CNAS-CL01-A02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发布实施通知如下。

    CNAS-CL01-A025:202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于2022年1月20日发布,2022年1月20日实施,其中部分条款对已获认可机构的监督评审、复评审过渡期至2024年1月20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2022年1月20日之前提交的初次认可申请、扩项申请以及已发出现场评审通知的复评、扩项、监督评审,执行旧版文件。

    2022年1月20日之后提交的初次认可申请、已获认可机构的扩项申请,须满足新版文件。

    2022年1月20日至2024年1月20日,已获认可机构的复评审、监督评审,执行新版文件,6.2.2.1a)和b)、6.2.3、6.3.3、7.11.1条除外(过渡期内不适用);但已获认可机构的复评审、监督评审合并扩项评审的,须完全满足新版文件。

    2024年1月21日起,所有申请和评审必须完全满足新版文件。

    该文件可在CNAS网站( ) “认可规范 ”栏目内的“实验室认可—认可准则—认可应用准则”中查找下载。该文件的申请书核查表和评审报告核查表在CNAS网站“实验室认可—实验室认可工作文件下载”中查找下载。

    1、CMA是China Inspection Body andLaboratory Mandatory Approval(直译:中国检测机构和实验室强制认证)的缩写。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可按证书上所批准列明的项目,在检测(检测、测试)证书及报告上使用CMA标志。

    2、2001年国家颁布了《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在同年12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原评审准则JJG1021-90。计量认证所遵循的评价体系:《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同时补充了中国计量法制管理的规定内容。

    3、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分为两级实施。一个为,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另一个为省级,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计量认证办公室(计量处)承办。不论是还是省级,实施的效力均是完全一致的,不论是还是省级认证,对通过认证的检测机构在全国均同样法定有效,不存在办理部门不同效力不同的差异。

    4、根据计量认证管理法规规定,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用于贸易的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未经计量认证的技术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属于违法行为,违法必究。

    5、中国已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已覆盖了农、渔、林、机械、邮电、化工、轻工、电工、冶金、地质、交通、城建环保、防护、水利等行业、部门,已开比较齐全的检测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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