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羚企业”是指成功跨越创业死亡谷后,进入高质量和爆发式增长阶段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是综合效益突出、增长速度较快、行业影响力大、社会诚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引领我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带动我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标杆企业。
奖励与支持政策对经上述申报程序认定合格的企业授予“济南市 瞪羚企业”荣誉称号。 市级瞪羚企业依据现行奖励政策相关内容予以20W资金奖励;省级瞪羚企业原则上从市级瞪羚企业中优先推荐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积极争取财政、科技、金融、 人社、税务等部门对瞪羚企业在技术研发、融资服务、社保缴 纳、人才政策、税费减免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可升级为省级瞪羚企业(奖励50W)。
需要做哪些工作1.济南市瞪羚企业申请表2.包含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研发费用投入等数据的带防伪标识的专项审计报告或者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关于企业复合增长率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申报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企业自行到人民银行查询或使 用金融机构企业网银查询出具) 4.申报企业前三个年度纳税情况(从税务申报系统打印并 加盖税务机关纳税专用章或附相关纳税证明材料) 5.技术创新活动情况:研发项目(或产品)活动证明材料、 可以反映企业技术创新情况的其他证明材料申报企业创新性情况:申报企业科研创新有关证明材料、 获得授权专利证书。
周期和费用:申报后日期12.3日 认定周期在四个月左右 审计费用6000 咨询费用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