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矿物油主要是含碳原子数比较少的烃类物质,多数是不饱和烃,主要成分有C15-C36的烷烃、多环芳烃(PAHs)、烯烃、苯系物、酚类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08。
我国的废油回收再生利用是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起步,在70年代基本上形成一种以中国石化销售公司下属厂为骨干的废油再生系统,形成以蒸馏—酸洗—白土精制路线和酸洗—带土蒸馏精制为主的再生工艺。
但进入80年代后由于搞活经济,国内大部分大型厂矿都自办废油再生车间,同时增加了许多小的集体及个体所有制废油再生厂,因此到了90年代专业再生厂处理能力大大降低,而且部分厂不再生或简易再生,而将废油用作低档油、脱模式油、燃油销售使用。
废矿物质油再生行业虽有很大市场空间,但行业发展还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据报道,目前约有近三分之二的废矿物油被转移至无资质回收企业进行再提炼,这些废矿物油再加工企业的提炼工艺绝大多数为国家强制淘汰的落后工艺,并且基本没有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简单落后的加工过程不仅对环境造成污染,也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