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物油是目前世界范围内利用广泛的化工物质,但矿物质油利用后产生的废油如不妥善处理,将会对水体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危害动植物的生长和人类生存环境,被国家列为优先管理的高危废弃化学物(HW08)。
废矿物油的再生利用应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大多采用物理方法通过蒸馏、冷却、压滤、过滤等工序分离废矿物油,将其中的水和杂质过滤、沉淀分离出来,生产出达到或接近某种工业用油品质的矿物油。
部分废矿物油产生企业产生的再生利用价值较大的废矿物油不交(售)给具有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高价卖给不法企业,导致具有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能收集到足够的废矿物油维系企业的正常运行,具有经营许可证企业和无证企业相互争夺废矿物油,不法分子将简易处理后的劣质油进行调色后,以次充好进行出售,扰乱市场、坑害用户,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安定。
部分废矿物油的产生企业对废矿物油的污染缺乏必要的认识,为节省处理处置费用,将产生的无再生利用价值的废矿物油随意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