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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建筑中级职称评定,累积多年从业经验

    2024-11-14 07:00:01 1279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对专业知识的要求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发)的精神,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定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凡申报土建施工、道路与桥梁施工、水务建筑施工、装饰装修施工、公用设备安装五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取得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前两年(2009或2010年)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不限)科目的合格成绩。

    范围对象

    非公有制建筑企业或建筑类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

    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筑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工民建安装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测量工程师、结构工程师、暖通工程师、工程师、岩石工程工程师、土岩方工程师、工程测量工程师、市政工程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一寸免冠红底彩照6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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