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矿物油的分类及标签要求:
1、 废矿物油分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执行,按行业来源分类如下:
—原油和天然气开采;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涂料、油墨、颜料及相关产品制造;
—专用化学品制造;
—船舶及浮动装置制造;
—非特定行业。
2、 应在废矿物油包装容器的适当位置粘贴废矿物油标签,标签应清晰易读,不应人为遮盖或污染。
3、废柴油、废煤油、废汽油、废分散油、废松香油等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0℃的废矿
物油,应标明“易燃”。
国外废油再生利用技术较为成熟,在北美及欧洲都有大量稳定运行的装置。主要以蒸馏-加氢精制技术为主,再生Ⅱ类润滑油基础油,欧洲还有少量蒸馏-溶剂精制技术,再生Ⅰ类润滑油基础油。无论哪种技术,其对原料的要求都较高,是建立在废油原料精细分类的基础上的工艺技术。为了避免废润滑油被用于焚烧或者裂解成燃料,提高废润滑油的综合利用价值,欧洲废油再炼制协会积极推动将废润滑油再生炼制成润滑油基础油。
技术要点介绍
1.原料的沉降过滤阶段采取的方法大同小异,基本上都是自然沉降或保温(加热到一定温度)沉降,进行粗过滤和脱水。之后进行过滤或是采用离心机将其中大部分的固体杂质脱除。
2.加热和蒸馏阶段路线差别比较大,比较原始的方式是采用釜式蒸馏,现在已经明令禁止基本被淘汰。现在常见的加热蒸馏采用加热炉进行加热,到达一定温度后进入闪蒸塔进行脱水和轻组分,然后进行减压蒸馏,将其中的基础油成分按不同的流程进行采出收集。为了避免在加热过程中比较容易出现的结焦和裂解的问题,提高分离效率和产品收率,废矿物油在蒸馏过程中采用的工艺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废矿物油是因受杂质污染、氧化和热的作用,改变了原有的理化性能而不能继续使用时被更换下来的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属于危险废物。绍兴市废矿物油主要来自工业机械生产、拆解和汽车维修、印染等行业。
本次集中检查主要针对废矿物油收集、处置企业经营行为的规范性检查。一方面,废矿物油收集、处置利用经营单位必须“有证驾驶”,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另一方面,废矿物油收集、处置利用经营单位必须“许可范围内行驶”。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废矿物油收集经营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的收集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