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适用情况:适合创业的企业类型,大部分的投融资方案、VIE架构等都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的。。备注:对于初创企业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是目前适合的企业类型,原因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需要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法律层面上就把公司和个人的财产分开了,可以避免创业者承担不必要的财务风险。(2)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成本低,机构设置少,结构简单,适合企业的初步发展阶段。(3)目前成熟的天使、VC,几乎都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投资方案。直接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在未来引进投资过程中也会比较顺利。
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由于它适应了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纪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发展起来,当今已成为企业更新设备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被誉为“朝阳产业”。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这种业务方式后,二十多年来也得到迅速发展,但比起发达国家来,租赁的优势还远未发挥出来,市场潜力很大。
因为股东之间股权的转让只会影响内部股东出资比例即权利的大小,对重视人合因素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其存在基础即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没有发生变化。所以,对内部转让的实质要件的规定不很严格,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无需经股东会的同意。二是原则上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但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附加其他条件。三是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必须经股东会同意。
商业保理是一整套基于保理商和供应商之间所签订的保理合同的金融方案,包括融资、信用风险管理、应款管理和催收服务。保理商根据保理合同受让供应商的应款并且代替采购商付款。如果采购商无法付款,保理商则付款给供应商。商业保理是一整套基于保理商和供应商之间所签订的保理合同的金融方案。保理合同是指不论是否出于融资目的,供应商为实现应款分户管理、账款催收、防范坏账中的一项或多项功能,将已经或即将形成的应款(以下简称“应款”,根据上下文也可能指部分应款)转让给保理商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