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库(英文:Cold Store),是制冷设备的一种。冷库是指用人工手段,创造与室外温度或湿度不同的环境,也是对食品、液体、化工、医药、疫苗、科学试验等物品的恒温恒湿贮藏设备。冷库通常位于运输港口或原产地附近。冷库与冰箱相比较,制冷面积更大,且有共同的制冷原理。
间接冷却是由鼓风机将库房内的空气抽吸进空气冷却装置,空气被盘旋于冷却装置内的蒸发管吸热后,再送入库内而降温。空气冷却方式的优点是冷却迅速,库内温度较均匀,同时能将贮藏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带出库外。
药品冷库具有冷藏保鲜制冷速度快、功能齐、省电节能等多项优点,并且采用的低噪音进口谷轮制冷机组,提高了制冷效率,降低了冷库的能耗。
药品库的温度要求从2到8℃冷藏保存药品,制冷控制系统采用全自动微电脑电气控制技术,无需值守,主要存放药品,医疗器械,并可监测和记录储存区的温度湿度。
基本要求
(取自《冷库规程》 第4章 [1] ,公布于2011年第22号国家标准公告 [2] )
冷库建设施工及生产运营应采用国家标准GB 28009-2011《冷库规程》。
冷库应由具备冷库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冷库应使用具有相关生产资质企业制造的制冷设备。
冷库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
冷库应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冷库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生产保障体系,具体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