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包括垃圾的收集、运输和转运三个部分,在这其中收集和运输是每个系统共有的,而转运则视垃圾产生源至垃圾处理场的运输距离及收集车辆性状而设置 [2] 。垃圾清运是指垃圾的收集和运输。
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的协调有序运行是城市的市容环境、卫生以及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
运输方式是指将收集到的物品按下一阶段工作的要求以一定的途径和交通设施将其运往不同的场所以备处理的运输模式。它分为直接运输和间接运输两种。
1)直接运输:通常采用大型垃圾压缩车的形式对居民社区、街道、企事业单位内的生活垃圾进行直接压缩处理然后直接运往垃圾处理地。
2)间接运输:是指在中途设有转运站和垃圾处理站的间接运输模式。它是先将收集到的垃圾通过各种运输工具和车辆运至转运站,经压缩等处理后再由车辆运往垃圾处理厂的运输模式。
活动斗式收集车
活动斗式收集车的车厢作为活动敞开式贮存容器,平时大多放置在垃圾收集点。车厢贴地且容量大,适宜贮存装载大件垃圾,也称为多功能车,一般用于拖曳容器收集法作业。
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时、分类收集、运输不同种类的生活垃圾,根据生活垃圾收集量、分类方法、作业时间等因素,配备、使用符合标准的收集工具、运输车辆以及符合要求的人员;
(二)将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至集中收集设施或者符合规定的转运、处理设施,不得混装混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
(三)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并向区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四)国家和本市的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