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有害垃圾便是汽车上的蓄电池或是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里面的铅、汞、镉等重金属,还有强酸,倘若随便处置的话,水土污染,严重的话造成人体重金属中毒,这种有害垃圾也是由专门的统一机构来回收处理的。
陶瓷配件、胶带等应属干垃圾
再剩下的便是干垃圾了,这种垃圾在汽车上的占比是比较少的,大部分是些陶瓷配件、矿物质材料、胶带。
例如,三元催化器里面的催化剂陶瓷载体、膨胀垫片,用的是膨胀云母,绝热材料用的是石棉纤维毡,包裹线路的胶带都是应属干垃圾。
此外,高端车型用的碳陶瓷刹车盘、刹车片也应属干垃圾。
近些年,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高速增长,汽车报废量也在迅速增加。近日,我国新闻办公室就新修订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进行了解读。商务部副部长介绍说,新的《办法》重点突出了市场配置资源的特点。比如,删掉了原有“报废机动车收购价格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这项规定,支持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也就是汽车的发动机、变速箱、前桥、后桥和车架可以再制造、再利用,由市场主体自行协商确定回收利用价格。新的《办法》坚持开放发展理念,强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比如取消了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行业的数量控制,允许‘五大总成’再制造利用,由市场来决定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的价格等等。这些都是这次新《办法》的一些亮点。这些开放松绑举措,必将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吸引更多资本加入,提升绿色循环发展的水平。
机动车报废标准:
全国将强制实行国IV(四)排放标准,所有排放不达标的国Ⅱ、国Ⅲ车型,将不允许上户或过户。已经上牌的车辆,大达标的采取引导报废或强制报废,关于强制报废有以下规定:
1、经维修和调整后仍然不符合机动车技术;
2、经维修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然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
3、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4、机动车达到了一定使用年限。
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符合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拆解设备、设施以及拆解操作规范;
3)具有与报废机动车拆解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