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检查。未经消防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公司提供杭州装修材料检测,杭州装修质量鉴定,杭州消防审批代理等。 企业文化: 1.公司以质量为使命重视过程管理,客户满意是我们前进的动力。 2.诚信是公司发展的基石,口碑是公司命运的向导。合理价格才能获得客户认同,公平对待才能赢得客户青睐。 3.公司员工的努力尽职,管理制度,是与客户友好合作的基础。 4.公司一步一个脚印,稳打稳扎。客户得到专业、细致、满意的服务是我们的宗旨。让客户放心,实现互惠双赢是我们的目标。
杭州装修材料检测,杭州装修质量鉴定,杭州消防审批代理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以“责任诚信”为公司理念,引进管理制度,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与人才培训,经过多年的消防安装、调试、维修等,积累了丰富的施工、维修保养和施工管理检验,培养造就了一批专业技术人才。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条件:
1.已竣工的建筑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要求组织消防验收的报告,并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3.消防给水、消防车道检查报告。
4.消防工程施工企业的消防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质量验收合格的报告。
6.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装修工程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其它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7.消防设计专篇及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
8.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明。
主要消防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对其产品、设备的数量、型号及施工安装质量的确认报告。
9.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消防设施系统调试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消防设施联动测试报告;操作维护管理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