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
汽车是有一定使用年限的
或者达到一定行驶里程之后,需要报废
甚至有的车辆
因为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通过检验的
而达到强制报废的标准
《道路交通法》
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那么关于车辆报废您了解多少呢?
什么是车辆报废
汽车报废是指当汽车行驶里程或使用年限达到废止使用时,准时对车辆停止使用的处理。
报废汽车的过程特点, 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和带拖挂的载货汽年、矿山作业专用车使用8年
①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②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③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那么,怎样办理机动车延缓报废手续呢?一般来说有三个步骤。
步,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A、《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B、《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
第二步,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测机动车的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技术性能。
第三步,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
车辆报废标准
1、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
2、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
3、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重型载货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