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的法治进程及未来思考
摘要:我国高等教育法治进程可分为新中国成立前后两个阶段。新中国成立以前的高等教育相关立法涉及了学制、教育行政、学校、学生、教师、学位等诸多问题。新中国成立后高等教育法治可以根据改革开放和党的十八大召开分为三个阶段。在此基础上,针对中国高等教育法治的未来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中国高等教育;法治进程;高等教育与法治
高等教育法治首先是法律意义上的,意味着通过立法、执法和司法等确认、保障和规范高等教育事业的顺利进行;同时,不能忽视其教育意义,在高等教育领域厉行法治有利于法治观念的传播和普及。考察中国高等教育法治不可以不考察高等教育及法治进入中国的过程及其变迁历史,不仅要考虑高等教育立法文本,而且还要考虑其实施效果,以实践检验是否实现其立法目的与初衷。
我国高等教育法治进程可分为新中国成立前后两个阶段。我国高等教育在近代建立之初就非常注重建章立制,新中国成立以前的高等教育相关立法涉及了学制、教育行政、学校、学生、教师、学位等诸多问题。但遗憾的是,这些立法囿于当时的政治历史环境,并未能够得到很好的实施。只有在新中国才可能逐渐在整个政治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建立高等教育法律体系,实施高等教育法律规范。新中国成立后,高等教育法治可以根据改革开放和党的十八大召开分为三个阶段:改革开放前1949年—1978年为阶段;改革开放至2013年属于第二阶段;第三阶段为2013年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