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型演播室,以小型戏曲、歌舞、智力竟赛或者座谈会等为宜。电视台在制作形象化教学节目或编排一些带情节的教育片时适用。小型演播室,以新闻、节目预告、样板式教学等动作不大的节目为主,更多的是用于插播、配解说和拍摄小型实物为主。
编辑用房的照明对光源的色温和显色指数均没有要求,而电视摄像要求照明的色温为3200K(冷光源为300K),显色指数要求在85以上(宜在90以上)。要用专业演播室三基色照明灯具达到电视摄像的照明要求,在灯光设计上需要合理选型。
演播室背景采用有一圈幕布或背景板处理,播音区和背景编辑区在同一个层高,背景有实,有虚,对灯光的要求完全不同,背景光若处理不好,电视图像上很容易出现刺眼的亮度反差。因此再投资有一定限制情况下要做好灯具的合理分配调整,只要做好处理即使使用一个背景光也可以了,这样相对投资少。
辅助光:也称为补助光、副光。它是一种无阴影的软光,用来调整光比,减弱主光投射的粗糙的阴影(减低光亮部分与阴影部分的反差比)和表达出阴暗面的细部。理想的情况是,副光不改变曝光,或者造成杂乱的阴影,或者破坏主光的效果。此外,副光应与所有灯光一样,应能在单独打开时,不会造成妨碍画面的阴影或造型,强烈的副光经常用来弥补缺陷掩饰主光位置不当所造成的丑陋或不适当的造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