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事化工生产的工人或化验人员在含腐蚀性物质的车间或实验室工作时,除应穿着较厚实的紧袖防腐工作服外,还应穿戴橡皮围裙、橡皮长筒手套、橡胶长筒套鞋。必要时还应穿附有帽盔的可与外界隔离的橡皮工作衣。 2、农业生产工人进行一般户外作业时,则需穿黑色的粗布或卡其布制作的工作服。森林工人要穿三紧工作服,领口、袖口、脚踝处都要收紧,以防害虫侵袭。 3、炊事人员和食品工人则应穿白色的,背后带扣的工作服,并且工作服要长过膝,袖口能扣紧,并配戴帽子、口罩,以加强清洁度,防止食品被污染。 4、机械工人则经常来往于机器之间,需要避免衣服被机器缠绞,还需要耐摩擦。因而,工作服就要求是紧身的,下摆、袖口、裤腿都是可以扣起来的,并且,布料要求较结实、耐磨,色泽以较深为宜。
工作服的清洗 清洗目的 建立一个工作服的清洗规程,包括各生产区穿戴的工作服的清洗。使工作服的清洁操作规范进行。 清洗责任 工作服清洁工,质量、技术管理部门检查员及车间操作人员对此规程的实施负责。 清洗程序 1.洗涤剂采用具有强去污力的洗衣粉,如汰渍、立白等。 2.清洗设备宜采用有甩干功能的洗衣机。 3.清洗方法及程序各人按规定时间将脏工作服放在指定地点。
警服 警服的历史要比法官服和检察官服久远许多。警服都是警察身份和执法的重要标志,体现著一个国家的警察风貌。警察在中国的出现还是在本世纪初。1902年以后,清政府仿效东西方各国建立警察机构,但警察的服饰从形式到章程都没有统一规定。到光绪三十四年,也就是1908年全国才有了统一的警察服装。民国时期的警服也先后经历了11次比较大的变革。 1928年,随著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人民政府的建立,初的肃反委员会、政治保卫局、民警局、刑事侦探局,就成了人民公安的雏形。那时,公安人员与红军战士穿一样的服装。1938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从延安边区保卫处、检查处等部门抽调部分干部战士,组建了延安市公安局管辖的延安市警察队。警察队员的著装区别于当时的干部、战士所著的灰布军装,著黑色警察制服,帽子的样式与八路军军帽相同,没有帽徽,领章是用铝合金特制的,正面铸有“边警”二字,意为“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我国有一个特殊的地区,也曾实行警衔制和统一著装,那就是在1945年苏联红军实行军事管制的旅大地区。旅大市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按警衔著装,警衔分为警监、警正、警佐、警长、警士,警服是统一制式,夏装为绿黄色,冬装为青色。
GB/T 23316-2009《工作服防静电性能的要求及试验方法》 于2010年1 月1日开始实施。此标准主要参照了日本工业标准JIST8118:2001《防静电工作服》,适用于加入导电纤维的防静电机织物为主要面料制成的防静电服装。 首先要明确两个概念,1、什么防静电织物,防静电织物是指基本等间隔或均匀地加入导电纤维的织物;2、为防止静电,在服装的面料和里料都使用防静电织物的服装,称为“带防静电里料的服装”。 在服装设计时,要注意对无防静电性能织物的应用面积的规定,规定要求为不超过20%: 1、没有里料的防静电服装(面料全部使用防静电织物),其用于加固、口袋时的无防静电性能的织物,面积不应超过防静电服的表面或里面露出面积的20% 。 2、有里料的防静电服(有填充物的防寒服等),其面料和里料都使用防静电的织物,通常不使用里起毛的面料(如毛皮)。 3、带防静电里料的服装,使用无防静电性能的织物用于领子、袖口的场合,其面积不应超过防静电服的面料或里料露出面积的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