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慧谷律师事务所

主营:上海离婚律师门户网站,上海离婚诉讼律师,离婚子女抚养权律师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联系方式
  • 公司: 上海慧谷律师事务所
  • 地址: 上海市闸北区共和新路912号
  • 联系: 居律师
  • 手机: 13817606654
  • 微信:
  • 一键开店

上海夫妻共同财产调查,业界口碑良好,专业

2019-12-11 09:33:01  1046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婚姻期间应约定夫妻财产的归属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日趋提高,公民财产日益丰富,夫妻要求用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是很正常的。随着涉外婚姻和再婚现象的增多,随着人们婚姻家庭观念的变化,法律允许双方以协议之方式,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所得的财产所有权的归属、使用、收益和处分等事项作出约定,以排除法定共同财产制适用的制度。对此,我国《婚姻法》第19条明确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此外,夫妻之间进行财产约定时,当然要采取书面形式,律师提示,妥善保管,若日后发生纠纷时,该协议书即有证据的效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