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级电缆
适用范围
·本产品适用于核电站额定电压 Uo/U为 0.6/1kV控制系统网络中使用的控制和信号连接用电缆。
·电缆导体允许长期工作温度为90℃,短路时电缆导体的温度不超过250℃,持续时间不超过5秒。
·敷设电缆时的环境温度应不低于0℃。
·电缆敷设时允许弯曲半径为:
— 无铠装的电缆,应不小于电缆直径的6倍
— 有铠装或铜带屏蔽结果的电缆,应不小于电缆直径的12倍
— 有屏蔽结构的软电缆,应不小于电缆直径的6倍。
·在导体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不大于90℃时,电缆的鉴定寿命不少于40年。
·成品电缆应符合GB/T18380.3标准中规定的A类成束燃烧试验要求。
·成品电缆烟密度:透光率不小于70%。
·耐辐射性能:25×104Gy
·无卤性:非金属材料在燃烧时,逸出气体的酸度(以 PH值表示)应大于 4.3;电导率不大于 10μS/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