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持向税务机关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到属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经审验符合规定的领取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全表中项目并签章后,交原窗口办理。
办理税务登记需提供如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成立批文及其复印件;
(2)提供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其复印件;
(3)提供开户行及帐号证明及其复印件;
(4)提供法人代表(负责人)、业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证件及其复印件;
(5)提供验资报告及其复印件;
(6)提供经营场所证及其复印件;
(7)提供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