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致损坏、散失、渗漏,不致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或者其它物品。货物的包装要坚固完好、轻便,符合全程运输要求 2、托运人应当在每件货物的外包装上详细注明收货人和托运人的单位、姓名、详细地址和储运要求。3、托运人应当在每件货物的外包装上粘贴或者拴挂承运人的货物运输标签。 4、托运人使用旧包装时,必须清除原包装上的残留标记和标签。 5、活体动物、鲜活易腐物品、贵重物品、危险物品等特种货物的包装应符合承运人对该种货物的特定要求。
每件货物的外包装长、宽、高尺寸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货物毛重的计量单位为千克,毛重不足1千克的尾数四舍五入。每份航空货运单的货物毛重不足1千克时,按1千克计算。贵重物品毛重的计量单位为0.1千克,计费重量以0.5千克为单位。轻泡货物按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千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