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1]按规模有小型、中型、大型和特大型之分;按层数有低层、多层、高层和超高层之分;按总体布局有集中式和分散式之分。此外,按平面形式、结构造型和所用材料,又可分为若干类型。如按平面交通组织形式来分,有内走廊式、外走廊式、双走廊式和无走廊式(大空间灵活隔断)等[2]。
编辑本段管理制度
一、办公楼物业管理体制 物业管理组织机构是根据所管楼宇的实际需要而设置的,实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经理负责的三级管理行政体制。 副经理是经理的助手,受经理委托,对分管部门进行管理和协调,向物业管理机构经理负责。 管理员或领班是物业管理机构的中层领导,负责本部门的经营管理,向管理机构经理负责,是工作人员的和组织者,负责安排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指导其按工作(服务)标准开展工作,并检查考核服务质量。 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责任制的规定,按照自己的职责范围,遵守服务规范和工作程序,搞好本职工作。 二、物业管理的主要职责 1.物业管理机构是物业管理公司的派出机构,在物业管理公司领导下,对受托管理的物业进行管理。 2.物业管理机构实行经理负责制。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经理因公外出时,副经理代行经理职责。 3.贯彻执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令,组织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完成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业主确定的营业指标,利润指标和其他各项考核指标。 4.根据目标任务,制定每一年度的经营管理计划。 5.接受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吸取国内外现代化管理经验,结合所管物业的实际,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6.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物业设备维修、工程项目大修、保卫、清洁卫生及财务工作。正副经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